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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夫妻共有的两套房产:市里的归丈夫,县里的归妻子,但未在房产局变更过户,离婚后妻子欠了债务26万,现债权人起诉妻子,法院只查封了一套县里的房产,到了执行阶段了,却说执行不下去,因为房产证上也有丈夫的名字,法院不能根据民政局的离婚协议去执行县里的房产,同志们你们说怎么办

安徽-铜陵 发表于:2016-10-19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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