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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追尾对方,对方的车是租车公司的,交警队判的是我负责修双方车辆,车辆都在修理了,对方要求我给车辆维修期间的租赁费用我也给了半个月的,就是个追尾事故,半个月肯定可以修好,现在车正修理,对方车主又要我出车损费3000块钱,说不给钱就告诉租赁公司停止修车,延误的钱都是我出,请问合理吗?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6-10-2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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