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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就职,任市场区域经理,于8月30号递交辞职书,工作交接期间公司要求我需把部分合同的尾款收回来,我于10月份开始没去公司上班,也口头答应近期会收回尾款再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但今天公司突然把我之前用的公司手机号挂失回去了,导致我现在不好和之前的客户联系,请问大家在这种情况下那怕尾款还没收回,我可以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吗?或者公司在这种情况有权利不办理我的离职手续吗?

江苏-淮安 发表于:2016-10-2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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