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之前问那个问题,9月29号一个70岁胖老头带一胖老太婆骑电瓶车逆行,撞到我送货的电瓶三轮,老太婆受伤,手部骨折,轻微脑震荡,交警队今天通知我到交警队,给我一份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三轮为机动车,说的两轮的不用鉴定,这种鉴定有没有推翻可能?交警队说的两轮的那个不需要鉴定都是非机动,因为他上牌照了,郫县也不给三轮电瓶车上牌,而且只能在规定的辅道行驶,交警说的机动车我就有责任,逆行那方家属说的都医到10万了,这要是交警划分下来,要求我承担责任会强制执行么?我可以起诉么?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建议你对案情进行详细描述,你可以致电律师或者面谈详细的把当时的情况说一下,以供律师作出最专业的判断。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对方20多岁小伙子,把50多岁老人打成轻伤,司法鉴定非得派出所出委托书吗?
刑事自诉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