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具体是:2015年12月底我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至2020年底,租金是半年一付,提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住,刚才房东电话告知我说2017年后的房租费不用付了,但是没有书面的东西给到我,理由是,该房产房东做抵押贷款,因生意失败,可能宣布破产,银行要来接手这个房产。关键这个店面我是有转让费过来的 .如果银行接手 是不是承认这份租赁合同

浙江-宁波 发表于:2016-11-05 14:46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宁波律师为你服务

张灵敏律师

韩杰栋律师

王涛律师

闫宸硕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