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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处房子租给人家的,租了两年,现在已经快到一年,前几天我把房子卖了,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了他,合同上写的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并退还剩余租金就可以了,可是他现在说合同不做数,讲法律,要我赔偿他总房租的双倍才肯走,请问各种律师,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我也不懂法

江苏-泰州 发表于:2016-11-1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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