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我朋友喝多了,去酒店找人,酒店把他当小偷控制起来,后来酒店报了警后,等警察到来的过程中,他给酒店要水喝,酒店老板口出粗言,没给水喝,还被打了,脸都肿了,后来警察把他们都带到所里,他被关了起来,警察从他身上什么也没找到,到凌晨了,警察写了一份协议书,让他们俩鉴字,内容大概是,酒店方承担医药费,受伤方不再追查其他刑事责任,。如果不鉴字,就要一直被关到派出所,后来他鉴了字,自己出钱到医院检查,脸颊骨有骨折,他知道警察与酒店方有私通,请教一下,现在该采取什么方式讨回公道,如果要告对方故意伤害罪如何去做,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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