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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校生,寒假在稻香村店里打工,说的一天100,干了15天。但是当时走的时候给经理要工资,她说年后初八给。等到今天初十,给我的消息是办银行卡,而且还少算一天,给我说是14天的班。我明天去找她们,估计还是少给工资。如果少给一天,先好好说说,实在不行我就打算当场翻脸。 如果我给店里造成破坏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7-02-06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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