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在我正常行驶经过红绿灯时,有一辆电动车闯红灯,相撞,人小腿骨折,交通队判电动车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我没有提前垫付过任何医药费用。今天我收到法院传票,把我和保险公司告到法院了。起诉赔偿共14万多。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法院怎么判?当时2015年我的车险三者保额只是10万,保险公司怎么赔,我自己又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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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我1月1号十字路口被车撞,我多处软织挫伤,对方汽车全责,已报警走保险,医疗费用和交通都有发票,共计3663元,对方保险公司只给半个月的误工费,怎么解决问题
酒驾加肇事逃逸 会被拘留吗
正月初一,我的电动车撞对方,小车是倒车,交警判定书对方全责,初一晚上120送医,医院体检挫伤,正月十六复查,骶骨3骨折,现在保险公司给到的处理结果是,误工费9000,营养费500,后续治疗500,现产生医药1600,理赔合计一万医药,这个赔偿还有上调空间吗,空间是多少我有正常上班旅游公司,也有自己的图书公司的营业执照,还有医疗公司的营业执照,现在因为受伤工作都停摆,这个误工费保险公司按照零售平均标准核算的,合理吗?
你好,交通事故已经协商处理好,对方又报警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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