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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1月,甘肃省庆阳市,自己个人和公司,年前被单位以末尾淘汰制辞退了,在公司已工作3,4年,因为是设计单位,工程项目做的是,去年单位将每个月项目费以30%截留,只发放70%,这次辞退也只发放一部分,单位的理由是还有后期服务,想请问,首先,单位这样辞退人合理吗?其次,单位这样发放我们都工资是否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办维护自己的权益?

甘肃-庆阳 发表于:2017-02-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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