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屋买卖的事,2008年我把单位给我分配的一套房产给卖了,当时房产只有居住权,没有交易权,但是卖了7万块,只是签了一个自己写的的买卖合同,现在单位把房产转让给个人名下了,现在房价涨了,买家现在找我过户,我想让买家以现在的房价给我补偿,我的要求合理吗?可以到法院取消以前的买卖合同吗?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7-04-19 10:47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北京律师为你服务

张涛律师

车行义律师

贾启华律师

马红雪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