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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收到法院通知,原告一驾驶摩托车人原告二乘坐摩托车人,原告一告驾驶者本人,原告二告驾驶者,车辆持有者,保险公司,驾驶摩托车人,我是被告,轿车,未上商业保险,原告一无驾驶证无车牌,交通队判的是各50%的责任,原告一的诉求20万治疗费,后续治疗费30万,原告二治疗费、伤残补助费50万,基本情况是这样,原告有伤残鉴定

北京-石景山区 发表于:2017-05-11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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