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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毕业之后与新疆鄯善教育局签订三方协议,后在8月20号去报道,之后因为环境和自身身体原因向教育局辞职,递交了辞呈教育局局长已签字,但原件北教育局扣押,只是给我开具了一份证明(内容为我何时签订协议、何时报道、分到什么单位、何时递交辞职报告)因为没有教育局开具的离职证明,现在档案被滞留在当地,想咨询一下该如何处理,他们是否不符合法律规定。

甘肃-武威 发表于:2018-07-0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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