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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别人托我给其孩子找工作,当时给了30万给3个人找工作,我是中间人,把钱给了另外一个人,事没办成,后来传到派出所后,我只退还了一半的钱,另外的一半另外一个出,当时在派出所还写了收据,注明以后此事跟我没有关系了,但是另外一个人没钱拘留了,现在委托人又告到法院,我还有责任吗?

河北-邢台 发表于:2018-10-02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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