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给人担保一笔1万的贷款,2016年信用社曾经找过贷款人,贷款人没有偿还能力,让另外一个60多岁的人去签了一个实际用款人的协议,2016年到至今,信用社没有找过3个人其中的一个,现在这个签实际用款人的人今年已经去世了,现在信用社说我是黑名单,有没有不还钱或者只还本金就把我黑名单解除了的。
发表于 2018-12-08 10:18
向TA提问这首先要看你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债务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债务再向保证人追索。
现在我是要解除我自己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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