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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在中钢集团衡阳重机有限公司工具分厂从事会计工作,2010年6月22日原中钢衡重公司工具分厂厂长胡世海授意安排以个人名义聘请的会计罗秀萍以出售废炉土渣名义,开具收款凭单,并加盖了由我保管的中钢衡重工具分厂财单,向罗兴桂,刘攻生夫妻收取合押金款贰拾万元正,个人当时并不知情,直到事发后才知此事,2010年9月8日中钢衡重工具分厂厂长子胡世海授意安排本人开具了一张收款凭单,并授意工具分厂会计的我加盖了中钢衡重工具分厂的财章,由胡世海向刘攻生借支款项壹拾万元正,后2012年8月底胡世海失踪潜逃,刘攻生以诈骗罪名义上报公安机关,2015年1月将胡世海抓捕归案

湖南-衡阳 发表于:2018-12-2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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