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立幼儿园老师,离职申请是7月申请的,一直找不到老师拖到现在,寒假期间招到新老师!我入职签合同是2018年3月21日——2019年3月21日。单位条例规定没有干满合同期一年必须把每个月的工资里面有一项满年奖100元,一共10个月共计1000元,返回给单位。2019年3月1日开学叫我带一带新来的老师,大约带7——15天,而且说幼儿园规定带新老师的期间没有工资!想问一下每个月返给园所的100元满年奖合法吗?带新老师期间没有工资合法吗?谢谢
我们公司是做工程的 但是一些款项一直未回款。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款项
工程建筑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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