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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饭店包间吃饭,进来一个人把我的手提包拿走了,离开包间。是别人通知我的,手提包拿走了,我追出包间抢我的包,把他打了,后来知道是饭店服务员,报警我殴打他人,需要承担医药费,当时我已带他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没有问题,不需要住院,但他强烈要求住院。住院期间的费用应该我掏钱吗,我能构拘留吗?

山东-烟台 发表于:2019-03-1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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