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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原告林某因工作卫生没做被被告人卢某拍到放到工作群,因一时气愤不过,在下班时间又回到工厂与卢某争论,随即两人便动了手,卢某先动的手,且用铁锹致原告林某肩胛骨骨折(轻伤),先原告林某要求被告卢某赔偿医药费2000,误工费12000,营养费4000,总计18000。被告不愿花这么多钱 请问如何降低赔偿?

福建-南平 发表于:2019-03-1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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