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怎么办
发表于 2019-03-18 09:35
向TA提问《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想申请公司破产,法人在外地。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吗?可以推荐再此方面比较熟的律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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