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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你好!我于2018年3月、6月分两次借款给朋友计150万(3月50万元、6月100万元),约定月利息2分。现在朋友找借口不想还我的款,我经营有企业,在银行有贷款300万元,另有住房按揭贷款70万元。这样的情况算不算是从银行贷款出借他人,不受法律保护啊?一年两次出借算不算多次出借同一人,不受法律保护呢?

四川-遂宁 发表于:2020-01-3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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