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2020年4月15日在某产后恢复中心做完理疗后,当天夜里脚部红肿骚痒。4月16日去医院被告知得了脚气,下午以产后恢复中心协商赔偿,被拒绝。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是向哪些部门寻求帮助,协调解决问题,还是通过怎样的策略跟产后恢复中心沟通?这两三天以来,每当脚痒难耐的时候,我就觉得越想越懊恼。

江苏-扬州 发表于:2020-04-18 23:08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扬州律师为你服务

周广桂律师

高学勤律师

刘飞律师

沙静媛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