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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厂办集体企业,后因种种原因主业把资金和设备全部撤走,只留一个空账号和营业执照,并发文让由我们六个集体职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我们没有资金周转没有设备只能靠出租房子收入一点维持生活费,我们都不懂什么公司法,也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所以就没有建账,将收入的钱除过缴纳社保和医保后剩一个点钱给职工七八百元的生活费,请问我们没有建账这样做算是私分集体经济吗?构成犯罪了吗?我们从2000年到现在每月只能发几百块钱的生活费。现在这么多年主业从来也没有过问过我们。现在要改制要求我们提供工资表,我们没有建账所以提供不了, 他们说我们是私分集体经济构成犯罪,请问是这样说吗?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从2000年到现在每月只能发几百块钱的生活费。现在这么多年主业从来也没有过问过我们。现在要改制要求我们提供工资表,我们没有建账所以提供不了, 他们说我们是私分集体经济构成犯罪,请问是这样说吗?我们该怎么办?
陕西-宝鸡 发表于:2020-06-26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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