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因为家庭原因和条件关系我把我才出生不到1月的宝宝送给一对夫妇收养 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对方给了我2万8千元说是做为营养费还有医院没结清的花费, 我现在很后悔 想要把宝宝要回来 钱我可以退回给收养夫妇另外还可以补偿她们2千元当做是他们对宝宝照顾的费用,但是我就怕经过法律部门或则说是事情闹到派出所了,对我有什么处罚?

浙江-台州 发表于:2016-06-21 17:16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台州律师为你服务

盛日冬律师

林嘉浩律师

杨浩群律师

朱安怡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