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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纠纷|办过酒席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如何处理?

大律师网     2026-04-01

导读: 彩礼是传统婚嫁习俗的一部分,承载着双方家庭对婚姻的美好期待。 一方在订婚期间给予另一方彩礼、三金等财物,后双方办了酒席,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开后,关于彩礼该如何处理? 一、基本案情 2020年1月,张某(男)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为缔结婚姻,张某给付李某彩礼30万元。2021年6月,二人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之后开始同居生活。2023年4月 ...

彩礼是传统婚嫁习俗的一部分,承载着双方家庭对婚姻的美好期待。

一方在订婚期间给予另一方彩礼、三金等财物,后双方办了酒席,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开后,关于彩礼该如何处理?

一、基本案情

2020年1月,张某(男)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为缔结婚姻,张某给付李某彩礼30万元。2021年6月,二人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之后开始同居生活。2023年4月,李某生育女儿张小某。张某和李某举行婚礼后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4年2月,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分手,张小某由李某抚养。后双方因彩礼返还问题协商不成,张某起诉请求李某返还彩礼30万元。

二、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双方按照习俗举办婚礼,共同生活已达4年,且生育一女。共同生活期间,彩礼已部分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李某养育子女、经营家庭的付出是不可忽视的。分手后,女儿张小某亦由李某直接抚养。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数年且已共同养育子女后仍要求返还彩礼,对李某明显不公平,故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三、以案释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求返还给付的彩礼,实务中主要参考以下情形,由人民法院酌情确定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比例:

一、共同生活情况

婚姻中长期共同生活是其本质特征,共同生活情况是确定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果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返还的比例会高。反之,共同生活时间越久,彩礼返还的比例也会逐步降低。此外,还应当区分共同生活情况并不完全等同于共同生活时间。实务中会考虑是否实际一起居住等情况。

二、孕育情况

生育子女,对男方及其家庭来说,可能是婚姻的重要目的。对女方来说,孕育必然导致女性承担更多的生理风险及心里压力。因此,孕育情况是确定彩礼返还必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有孕育情况,实务中会酌情减少彩礼返还甚至不予返还。

三、双方过错情况

现代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不能因一方有过错而限制其离婚,那么举重以明轻,解除婚约更不应因有过错而被限制。因为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存在,也不应完全忽视各方之间存在的过错情况。实务中认为,如果给付彩礼的一方存在家庭暴力、与他人另行订立婚约或者结婚等严重过错的,另一方可酌情减少彩礼返还比例。反之,如果接收彩礼一方存在严重过错,应该加大彩礼返还的比例。

四、彩礼使用情况

在一方接收彩礼后,如果将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举办婚礼酒席消费等,在返还彩礼时应该将该部分扣减掉。

四、结语

对于已经办理结婚酒席、仪式,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婚姻不仅是仪式,更是长期共同生活的承诺。彩礼背后是情感的托付,而非单纯的财物往来。若感情走到尽头,也请理性处理财产纠纷,尊重彼此在关系中的付出。

愿每段感情都被善待,即使分开,也能留下体面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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