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6-01-28
在金融犯罪专业化、链条化的当下,虚假交易平台诈骗案件呈现出手法隐蔽、分工明确、刑民交叉复杂的特点。此类案件中,处于下游的代理商股东,其罪责认定与量刑辩护空间,往往成为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本文以我们团队近期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件为切入点,深入探讨此类案件的辩护要点与司法认定逻辑。
一、 核心案情与指控压力
本案源于一个由主犯叶某操控的虚假交易平台。叶某通过技术手段控盘,并下设多级代理商。我方当事人郑某某,作为二级代理商股东,在明知平台存在操纵的情况下,参与招揽客户并进行“反向带单”,导致客户巨额亏损。公诉机关指控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82万余元),并基于其有前科的情节,建议判处五年二个月有期徒刑,量刑压力巨大。
二、 辩护策略的纵深构建:超越简单的罪轻辩护
面对严峻指控,辩护工作并未局限于常规的从犯、认罪认罚等情节辩护,而是进行了更具深度的策略性构建:
1、精准定性辩护:厘清“投资亏损”与“刑事诈骗”的界限
在案件初期,即向法庭清晰阐明,本案本质并非正常的投资交易风险所致亏损,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操控价格、反向带单)骗取被害人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此定性为后续的罪轻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避免了在行为性质上的纠缠。
2、聚焦核心争议:犯罪金额的既未遂之辩
这是本案的核心辩点与理论深度所在。辩护人提出,在团伙犯罪中,犯罪金额的认定应与行为人的实际地位、作用及获利范围相结合。郑某某作为二级代理商,其犯罪故意和实行行为主要指向其直接发展的客户及所能掌控的获利部分。对于其上家直接操控、其未参与且未实际分得的部分资金损失,在刑法理论上存在评价为犯罪未遂或情节考量的空间。此举旨在将“数额特别巨大”的指控进行有效分解,从根本上影响量刑基准。尽管该观点最终未获判决完全采纳,但其成功引导了法庭对被告人实际罪责范围进行更为细致的审视,为量刑协商创造了有利条件。
3、系统整合量刑情节:形成从宽处罚的合力
在确定辩护主线的同时,系统性梳理并强化所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从犯地位(处于犯罪链条末端,作用相对较轻)、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的主动性、以及最为关键的全额退赃退赔(以实际行动弥补被害人损失,降低社会危害性)。这些情节环环相扣,共同向法庭呈现被告人悔罪态度诚恳、人身危险性显著降低的画像。
三、 裁判要旨与启示:司法实践中宽严相济的把握
法院的判决结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综合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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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从严:明确认定利用虚假平台、反向带单造成客户损失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对此类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量刑从宽:充分考量被告人作为从犯、认罪悔罪、全额退赃等系列情节,依法大幅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实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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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它为类似金融诈骗案件中地位次要、但涉案金额较大的被告人的辩护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辩护工作需在尊重司法逻辑的前提下,敢于在犯罪构成、犯罪形态等理论层面提出专业、深度的意见,同时务实地通过退赃退赔等行动修复社会关系,最终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关键词:
诈骗罪刑事律师 金融犯罪辩护律师 虚假交易平台诈骗 犯罪金额辩护 从犯罪责认定 刑事缓刑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专业刑事辩护 认罪认罚从宽 退赃退赔情节
关于作者:
林智敏,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重大、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尤其在金融犯罪、诈骗犯罪及民刑交叉领域拥有精深的研究与丰富的实战经验。
我的执业理念,是致力于将错综复杂的案件事实与法律争议进行模型化与结构化分析,为客户厘清风险边界、构建最优辩护策略。本文所探讨的虚假交易平台诈骗案,正是这一方法论在刑事辩护中的一次系统实践。
如果您或您的当事人正面临金融犯罪、诈骗罪等刑事指控的困扰,或希望对类似案件进行专业探讨,可通过平台搜索“林智敏”与我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