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地方的收费是不一样的,但是大部分的廉租房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建筑面积计收,基准价格:多层住宅0.4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7元/平方米·月,均可上下浮动百分之五。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合同有约定的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2、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小区,应通过招标公开选聘物业服务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不低于三星级标准,招标价格与政府指导价的差价补贴在廉租房维护资金中列支。
3、在其他住宅小区居住的廉租房承租人,应按照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享受同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政府指导价的差价补贴,从廉租房维护资金中列支。
2020政府廉租房政策
1、廉租房政策是一种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政策,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2、廉租房目前的状况:廉租房政策在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成效,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512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总数的77.9%;全国累计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政策改善了住房条件。
以2006年年底为限,全国累计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为70.8亿元,仅当年一年就达到23.4亿元,占1999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的1/3。全国人均住房面积从1993年的17.8平方米增加到的28平方米。
3、廉租房申请的条件: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
2020廉租房多久审核一次?
廉租房定期审核制度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依据《廉租房保障办法》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情况。
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户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四条 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上内容引用自《廉租房保障办法》)
根据上面罗列的规定,相关部门会定期抽查,要求住户申报近期材料。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