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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的区别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 2018-07-31
导读:我们的政府为了保障住房出的政策性房屋其中就包括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两种住房申请的条件需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那么你们是否知道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大律师的小编将对此问题作出了详细的相关的知识进行解答,欢迎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的区别有哪些?

  (一)申请条件不一样

  廉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

  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对象不同

  1、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

  2、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三)表现形式不一样

  公共租赁住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

  1、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

  2、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四)收入限制标准不一样

  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五)交纳的租金不一样

  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六)其他区别

  廉租房实行集收入困难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

  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总年限不超过五年。公租房的投资主体是政府,但也欢迎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租房。

政府会收回公租房的情况有哪些?

  公租房的租期最长不超过5年,北京通常为3年。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2、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3、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4、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6、无故空关房屋达三个月以上的;

  7、外迁或亡故。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的区别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总年限不超过五年。廉租房实行集收入困难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本网站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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