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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监护权归属 2024-11-11
导读: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保护和照顾的人。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老年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老年人的监护人确定方式如下: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按照法定顺序确定监护人。法定顺序监护人有,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3、协商不成或者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对指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老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有几个人?

  老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具体人数并没有法律上的限制。只要具备监护资格,同一顺序中的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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