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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 2018-04-09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点大家又知道多少?大律师网小编就相关问题整理了以下的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相关知识: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希望通过大律师网小编的资料整理,大家可以更好知道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对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能更加了解,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欢迎到大律师网进行咨询哦。

(编辑:沐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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