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在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
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特别是对于用工单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细阅读有关的重要条款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5、我国《劳动合同法》等对职工的试用期限、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利,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合同要坚决要求改正。
6、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7、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8、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关于劳动者如何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可以从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方面进行分析。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各位劳动者签订一份能够保障自己利益的劳动合同。
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必须完善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后期入伙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2、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在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规定试用期期限。
3、为了防止员工随意离职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公司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培训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4、劳动合同中必须有关于员工提供本人资料不真实的处理办法。
5、劳动合同必须用同一页纸打印,假如由于条款过多,可以打印在多页纸上,但每一页必须有劳动者签字,且公司最后加盖骑缝章。
6、劳动合同中关于薪资和考核的约定应尽量具体明确,如有必要可附页说明薪资和考核。
7、劳动合同必须返还劳动者一份,并且返还劳动者时,要有签字记录留存。
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1、口头合同,有的企业不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工时等;
2、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与劳动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来逃避责任;
3、“两张皮”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害怕劳动保障部门监督,与应聘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来应付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真正履行的合同;
4、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名目众多的费用,劳动者稍有违反管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即“合法”扣留这部分押金;
5、“卖身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在合同中约定“一切行为听从用人单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