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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又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结果 2018-04-23
导读:劳动者对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规定的仲裁裁决有此类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三)违反法定程序;(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等。
  劳动仲裁本身是解决劳动纠纷,面对劳动仲裁结果,双方难免再发生争议,有的时候是职工本人不服,有的时候是用人单位不服,面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该怎么办呢?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在法律面前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不管何种劳动仲裁,都会有其相应的劳动仲裁结果,在结果面前要保持清醒,不服便可寻求法律手段解决。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遇到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编辑: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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