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一、劳动者身份及入职相关证据: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和入职证明。如身份证、《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二、劳动合同及约定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等。
三、工资及工作时间相关证据: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四、社保及个税缴纳相关证据:社保缴纳证明、个税缴纳证明。
五、离职及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据: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六、仲裁申请书及申请人身份证明。
七、与仲裁请求相关的其他证据。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注意什么?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作为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明确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和管辖机构;
二、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
三、遵守劳动仲裁的程序规定;
四、关注劳动仲裁的时效性和裁决结果。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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