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债务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债务诉讼 2024-11-12
导读:债务诉讼是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未偿还债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同时,也应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债务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债务诉讼时效通常从双方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双方约定的是分期履行债务,那么诉讼时效则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如果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超过20年法院将不予保护。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务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债务纠纷的起诉流程一般如下:

  1、债权人写好起诉书,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2、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阶段。

  6、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并宣布判决结果。

  7、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

  【相关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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