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房屋买卖已8年 赶上拆迁怎么办?

2018-06-01
导读: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转移遵循强制公示原则,即非经房屋过户登记,是不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但是实际中,由于很多房屋买受人的法律风险意识不强,在和原房主签了买卖合同、领了房屋钥匙后,没有继续把房屋过户手续办好,就把事情放下了。房屋买卖已8年 赶上拆迁怎么办?

  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转移遵循强制公示原则,即非经房屋过户登记,是不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但是实际中,由于很多房屋买受人的法律风险意识不强,在和原房主签了买卖合同、领了房屋钥匙后,没有继续把房屋过户手续办好,就把事情放下了。房屋买卖已8年 赶上拆迁怎么办?

  【案情介绍】

  赵某8年前购买王某的一套房屋,签了买卖合同、也交了房款,但是一直没有过户。后来,该房屋被划入当地拆迁范围,这是赵某才想起来应当尽快把房产证给办下来。

  于是,赵某找到王某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是王某则拒绝赵某的要求,同时称愿意返还房款和利息把房子收回。王某认为,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他还是房屋目前的所有权人,所以有权签订该房屋的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补偿款。

  赵某没办法只好找到拆迁办,说明情况后要求签订补偿协议。但是拆迁办却说只有持有房产证才有权利签字,拒绝了赵某的要求。那么,此时的赵某应当怎么办呢

  【律师点评】

  当房屋所有权出现争议,即被拆迁房屋产权不明的情况下,应当首先明晰产权,然后由真正的房屋拆迁人作为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明细产权的方式可以是协商、诉讼或者仲裁。

  我们首先来看赵某与王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这一点可以明确的回答:有效。该合同是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形,故合同有效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由于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并未办理过户手续,故该房屋的物权并未发生转移,目前仍是王某所有。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王某应当协助赵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赵某也有权依照合同要求王某协助办理。因此,对于过户这件事,赵某可以通过起诉王某,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即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另外,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这件事上,虽然赵某目前不持有房产证,不能签订补偿协议,但是他可以持当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到征收办,向拆迁方说明情况和理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的情况下,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房屋但未过户时,拆迁出现争议的解决办法。遇到类似的情况,当事人一定要积极通过法律主张权利,切莫拖延导致利益受损。另外,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要记得尽快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明晰房屋所有权人,以免日后出现法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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