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到路上发生一些不算严重的交通事故,有些情形是事故双方经过商量之后会选择私了的解决方式,还有一些情形会报警由警察出面处理。那么2018交通事故可以私了的情况有哪些?必须报警的情况是什么?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实以及成因无异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私了交通事故要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没有“协议书”的也可以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 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下来,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 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填写协议书时要特别注意下列问题:
(1)要查验当事各方有效证件,核实其身份。
(2)事故时间应准确到分,事故地点要写明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事故责任填写清楚,具体的赔偿金额要用大写标明,而且注明是否当场赔付。
(3)电话要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4)如果对方没上三者险或交强险,则一定要注明“无三者险或无交强险”。
(5)填写完毕双方当事人要确认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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