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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程序是怎样的?涉外婚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019-05-16
导读:夫妻感情不和一般情况下都会通过离婚的手段结束双方婚姻关系,在涉外婚姻中,也是如此。涉外婚姻离婚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来完成,这也是最简单的方法了。那么涉外婚姻离婚程序是怎样的?涉外婚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跟大律师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涉外婚姻离婚程序

  涉外离婚的话,用诉讼离婚方式是最为简单的。我们今天就来分析下涉外协议离婚的程序吧。

  (1)办理机构,到所在的省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办理条件,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

  (3)之前的结婚登记办理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一起到同省的登记机构办理离婚。

涉外婚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要设法了解这两处房产的确切地址;

  其二,可以去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有关这两处房产的确切资料。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可以供人查询的,但具体如何查阅,各国规定不尽一致。必要的话,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查询事宜;

  其三,在取得相关房地产的登记资料以后,还必须把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能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法院。有了这些证据,就能够证明那两处房产属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

涉外婚姻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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