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为结婚迁户口的情况
1.因为结婚要将户口迁到另一方所需材料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等。(其中除了准备材料原件外,还要准备好复印件,为避免麻烦可以多准备几份)
2.迁出户口的一方要在所在的社区或者村委开具相关的计生等情况的证明。
3.因为结婚要将户口迁到另一方要去迁入地的所在公安局填写一份户口迁入的申请书,填写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公安户籍负责的工作人员。
4.所有材料准备好后去迁入地派出所录入户口信息就可以了(记得要准备好两三张的免冠寸照哦,寸照大小咨询户籍科),另外身份证也是要重新办理的哟。
5.如果是结婚迁户口是同省不同市的情况,经过审批后可以在网上办理相关的迁户口手续;如果是不同省市的就要在经过审批后哪准迁的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迁户口的相关手续。
(二)农村户口迁到城市的情况
1.迁移户口的当事人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所在地的村集体和迁入地的居委开具户口迁出和迁入的证明。
2.带好开具好的证明和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资料,去迁入地的派出所填写申请书提交相关材料(要在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取迁移证并注销当地的户口)。
(三)跨省(异地)迁户口的情况
大家要跨省进行迁户口大多是因为结婚或者工作的原因,而各个地方对于跨省的迁移都是较为严格的,所以可能每个地方会有略微的不同,不清楚的朋友可以咨询派出所的户籍科了解详细情况。下面就讲讲大概的迁户口的一个手续和材料等等。
1.当事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结婚证、房产证等。带上这些材料后就去迁入地和所在地办理准迁证。
2.弄好之后再去迁入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的嵌入,拿好新的户口本和开具的户口变动单。
3.拿好户口变动单去所在社区居委做好登记就可以了。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户口从迁移到落户的时候起,城市转户在三日以内,农村转户在十日以内,公民在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在迁出前要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迁出登记,还需要领取一些迁移的证件,这样可以注销户口,接着要向迁入户口的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用之前的《户口迁移证》去迁入的地方办理落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