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后车牌由车管所收回,如果还想留着的话,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1.车辆报废后,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及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办理《报废车辆回收证明》。
3.车主凭《报废车辆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凭《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到交通局,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赔偿你车报废之前的实际价值。就是在新车购置价的基础上减去折旧金额。
折旧计算公式:你事故发生时距离你的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之间的月份数 × 折旧率 ×新车购置价
折旧率小轿车是每个月0.6%,大货车是每个月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