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20%;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如果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40万元。夫妻组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60万元。公积金贷款年限为30年。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就是借款人的可贷金额。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②如果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③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其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