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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厦门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2020-01-16
导读:很多人都想去申请居住公租房,但是并不清楚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和条件,所以今天大律师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知识内容,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欢迎往下阅读了解。

厦门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厦门公租房申请条件

  各类人才申请条件:

  ⑴在厦无住房;

  ⑵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⑶经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或者入选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类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才项目;

  ⑷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⑸符合具体批次的所属行业、工作岗位、社保缴交等其他要求。

公租房多久能申请下来

  首先,现在公租房申请审阅一般都是采用的“三审三公示”的方法。街道办事处、区、市三级部分都要进行审阅和公示。其中每个部门每个流程的大致工作时限是15天,所以预计最快也要90天才能有最终的公示结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可能受到各种实际要素的影响,所以最多可能要半年以上才能有结果。

  其次,在一般情况下,申请公租房的整个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受理、初审、复审、公示等几个程序。其中,初审是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结,复审是7个工作日内完结,公示也是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有异议的,市公共租借房处理局也接受实名告发,并且在10个工作日被完成核对。

  最后,申请公租房的时候是向工作单位地址所在地大街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住所确保窗口进行注册,然后再到各县(市)区申领公租房。所以说详细的期限还是要根据各部分工作开展的速度决定。总之,最短也要90天,最长半年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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