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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职务和开除职务有什么区别?

大律师网 2026-04-28    0人已阅读
导读:在工作和公职领域,免除职务和开除职务是两种常见的处理方式,很多人容易将两者混淆,不清楚它们的核心差异,也疑惑免除职务后是否还需要继续上班。为了帮大家理清这些疑问,下面小编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款,详细解答这两个核心问题。
免除职务和开除职务有什么区别?

  免除职务和开除职务有着本质区别,核心差异体现在性质、适用情形、法律后果三个核心方面,两者不能混淆,适用场景和对当事人的影响截然不同,相关区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撑。

  一、性质不同

  免除职务是一种组织处理方式,不属于处分,不具有惩戒性,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人员调整或当事人自身情况,依法免去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不改变当事人与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

  开除职务属于纪律处分或政务处分,是最严厉的惩戒方式,具有强烈的惩戒性,目的是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开除属于法定政务处分,而免除职务不在处分范围内,仅属于职务调整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免除职务则不适用该条款的惩戒规定。

  二、适用情形不同

  免除职务的适用情形较为宽泛,既可以是正常的人事调整,也可以是当事人因能力不足、身体原因无法胜任职务,还可以是因相关事件需要暂停职务配合调查后免去职务,无需当事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开除职务仅适用于当事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情节恶劣,需要给予最严厉惩戒的情形,比如严重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等。

  三、法律后果不同

  免除职务后,当事人仍与单位保持人事或劳动关系,工资待遇一般不会大幅降低,只是不再担任原职务,可能被调整到其他岗位继续工作,后续仍有重新任职的可能。

  开除职务后,当事人与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彻底终止,不再属于单位人员,无法继续在该单位工作,且会被记入个人档案,影响后续就业,同时可能伴随相应的经济影响,无法获得任何离职补偿。

免除职务后还上班吗?

  免除职务后是否需要上班,核心取决于当事人与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未终止的,仍需正常上班,仅不再担任原职务,特殊情形下无需上班,相关判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践规范。

  免除职务只是免去当事人的具体职务,并未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只要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当事人就需要继续上班,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其调整到合适的岗位,明确新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当事人需服从单位的合理岗位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的职务进行免除和调整,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应当服从。如果当事人被免除职务后,拒绝单位合理的岗位调整,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免除职务的同时,当事人与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被依法终止,比如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免除职务后又被开除,或者当事人主动申请离职并获得批准,那么就无需继续上班。

  如果当事人因身体原因、退休等情形被免除职务,且符合离职或退休条件,也无需继续上班,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待遇。

  需要明确的是,免除职务后继续上班的,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标准执行,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当事人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同时可主张克扣工资金额50%至100%的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最低不低于300元。如果单位未安排新岗位,当事人仍需正常出勤,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旷工,面临相应处罚。

  综上所述,免除职务与开除职务性质、适用情形和后果差异显著,前者是职务调整非惩戒,后者是严厉惩戒且终止劳动关系。免除职务后,只要劳动关系存续就需继续上班,单位会调整岗位。大家需分清两者区别,避免混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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