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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抚养权变更需要公证吗?

2020-02-24
导读:抚养权变更是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的时候,法律有权利变更,但是变更抚养权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抚养权变更需要公证吗?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需要公证吗?

  一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因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有离婚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后订立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或者进行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公证的,是法律允许的,但是,无论怎么样,最后都需要法院裁定确认更孩子抚养权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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