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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有哪些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怎样的?

2020-04-07
导读:我们在租房的时候,都要与房东签订一份合法的租房合同,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权益,并且必须要有履行的义务,否则会承担责任,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房东也是有解除合同的权利,那么房东有哪些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东有哪些合同解除权?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不能随意和擅自终止合同,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是有权终止租房合同的。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在出现以上情况时,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是多久?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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