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是需要给房东缴纳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是要退还押金的。
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起诉解决。
但是要注意,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房东有权扣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3、租客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合同有约定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自然应依合同上约定。鉴于押金引起的纠纷,建议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中加入押金条款。
2、如果合同中未约定
但如果未在合同中载明,就应该依照一般通行的习惯。押金既然是担保房屋的完整返还,就应该在房客返还房屋的同时由房东返还给房客。但因为押租金亦担保房屋的完整性,因此如果在房屋的正常使用之外房客有破坏房屋的情形之下,房东对房客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亦可由押金中扣抵。
押金也担保房租的按时缴付,如果房客迟付租金,虽是否可从押金中扣缴仍有许多不同意见,但因土地法关于房屋租赁有所谓的超出相当于二个月租金部份的担保金可抵销租金,且民法及土地法都规定须迟付达二个月以上租金时才可以终止租约,所以似乎法律已默许了押租金作为担保房租按时缴付的容许性,因此大部分的租赁合同都会约定房客迟付房租时可从押租金中扣除。
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这种法律未规定但已为一般人所约定俗成的租赁交易形态,因为房东可担保房子不会被房客给损坏,从押金中求偿,也可以担保租金之按时给付,所以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相当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