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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殴打他人的行为?殴打他人怎么处罚?

2020-05-06
导读:现如今是法治社会,打击斗殴的事情很少了,但不乏有人恶意殴打他人。那么如何认定殴打他人的行为?殴打他人怎么处罚?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认定殴打他人的行为?

  殴打他人致使轻微伤害的行为,是指一方的一人或数人无故殴打另一方的一人或数人,造成轻微伤害,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健康,侮辱他人人格,而且妨害社会秩序。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卖衣人殴打挑衣服不买衣服的顾客;因碰车殴打他人;因争一张报纸抓破他人手;无照强卖劣质品;蛮横无理殴打顾客的等等,只是造成轻微伤害的。

  殴打他人不同于结伙斗殴,结伙斗殴是双方都有过错,对双方都应追究责任,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殴打他人一般只是一方的过错,只追究打人一方的责任。

殴打他人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殴打他人属于什么行为?

  殴打他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属于故意伤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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