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因孩子尚未出生,故不涉及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以后,若女方生育子女的,则双方可就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进行协商解决,不能够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就抚养权相关问题作出判决。那么法院会依据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共同生活较为适宜。但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的疾病,以致于不适宜与侄女共同生活的,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亦或是双方协商一致,并且随父亲生活对于子女没有什么负面或者不利的影响的,或者是其它特殊的情形,那么也可以由男方抚养孩子,子女随男方共同生活。
怀孕期间孩子能上户口。只要有准生证,有医院出具的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至于孩子生下来后户口跟谁,是落在男方还是落在女方户口上,这要看双方协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在离婚后孩子出世的,孩子一般应该归母亲抚养,在这个时候孩子的户口应该是跟随母亲的户籍地走的,就是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小孩户口应该在母亲的户籍地办理。具体来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并生下的小孩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与婚生子女地位是一样的,都可以上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