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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保护得对象有哪些?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2020-06-04
导读:著作权法是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那么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著作权法保护什么权利?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权法保护得对象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其中“依法”,是指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200第八章广播影视作品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其中的“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即含有法律禁止的内容而被政府主管机关明令禁止的作品。此处“禁止”必须作严格理解,作品因内容不当而被传播媒介拒绝采用,不属此列,电影、电视剧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也不是被“禁止”,都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都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其目的在于使这些作品尽可能广泛地、不受阻碍的传播,以利于公众使用,规范公民的社会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由于缺乏独创性,并且需要迅速在全世界传播,也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但如果在新闻内容中融进了作者的思想观点或者形象描写,如新闻综述、新闻评论、报告文学等则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

  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征或只具有社会一般常识性特点,属于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不能为任何人所专有,故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保护什么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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