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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死缓?死缓减刑有哪些要求?

2020-07-03
导读: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死缓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死缓?死缓减刑有哪些要求?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死缓?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死缓减刑有哪些要求?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5、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如何处理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人员?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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