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
《担保法》第18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因此保证人需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
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
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
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